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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保险

June 29, 2017

缅甸保险业的发源要追溯到18世纪初英国殖民统治时期。19世纪中期时,缅甸的保险公司曾一度多达上百家。1963年,缅甸宣布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对所有保险公司进行国有化,并在此后停止了保险业。1993年,缅甸设立了产寿兼营的缅甸国家保险公司(Myanmar Insurance)进行垄断经营,直到2013年缅甸保险业引入民营资本。

根据1993年制定的《缅甸保险公司法》,缅甸国家保险公司的唯一出资方为缅甸政府,注册资本为3亿缅元(约合24万美元)。该公司现有员工1000人,在缅甸全境设立了38个分支机构。缅甸国家保险公司的业务规模、资产状况、赔付率、成本率以及盈利水平等都没有公开数据。

老挝保险

June 29, 2017

老挝的保险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老挝居民可支配收入较低,对保险功能不了解,保险意识不足,保险的深度和密度都处于东南亚国家的底层水平,保险市场仅稍好于柬埔寨。保险需求主要源于在老挝的外资机构和个人,市场上主要销售的是产险产品,产险保费占总保费的98%。保险业的落后也使得保险监管未被有效重视,管理粗放。

为促进行业发展,目前老挝政府正在制定针对金融业发展的总体战略,其目标主要是:“创造条件允许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保险公司进入市场,鼓励符合现代技术条件的新型产品和服务。稳步发展金融体系,拓展保险业等金融服务领域。”2014年2月,老挝政府通过实施新《保险法》等各项监管举措,致力于发展保险市场,力争建成现代保险监管体系的基本雏形。

越南保险

June 29, 2017

越南保险业早期由国家组建的保越保险公司(Bao Viet)独营。1993年,越南颁布法令Decree No.100/CP,开启了越南保险业市场化之路。2000年,越南颁布《保险法》,该法的建立是越南与欧盟合作的保险项目(EuroTap-Viet)的一项内容,并参考了很多欧洲国家的保险法。2010年,越南对《保险法》进行了修订。2007年越南加入WTO,保险业全面实施对外开放。经过20余年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越南保险市场迎来了高速增长期,2006年-2013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7.5%。截至2013年底,越南保险市场共有29家财产险公司,16家寿险公司和2家再保险公司。2013年,越南保费收入47.7万亿越南盾(约合22.74亿美元),同比增长16%。财产险和寿险的比例为51:49。尽管增速较快,越南的保险深度和密度仍处于较低水平。

泰国保险

June 29, 2017

2011年泰国在经历了历史上损失最惨重的洪水之后,成立了“全国巨灾保险基金”(NCIF),日内瓦协会的《保险公司对防灾减灾的贡献——一系列案例研究》曾做过专门介绍。NCIF是政府和行业风险共担机制,目的是降低灾害之后高企的费率,保护泰国居民财产和外商在泰国投资的积极性。由泰国保险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由独立委员会负责具体运营。费率和保额上限由NCIF确定,保险公司强制自留0.5%-1%的风险,剩余风险分保给NCIF。NCIF自留一部分风险后,其余通过配额制分保给再保险公司。泰国法律要求,居民必须购买巨灾保险,企业则在购买了火险或者企财险的前提下才能获得NCIF的巨灾保险保障。巨灾的定义由NCIF根据泰国政府防灾减灾部的建议以及其他技术标准确定。在政府的支持下,截至2013年2月底,NCIF的保额就达到了240亿美元,不久后,泰国市场上的产险费率明显降低。2013年,为进一步分散巨灾风险,泰国提出了建立东盟再保险共同体的倡议。

菲律宾保险

June 29, 2017

总体来看,菲律宾保险市场有以下特点:一是财产保险市场主体以中小保险公司居多,市场集中度较低;二是对外开放程度较高,外资保险公司市场份额约70%;三是寿险明显比财产险发达,约占总保费收入的76%;四是自然灾害风险大,财产保险公司承保意愿低。该市场呈现出以下趋势:

(一)增强资本实力,抓紧现代化。2015年底,东盟经济共同体将建成。作为已经承诺实现保险业自由化的成员国之一,为了提高菲律宾保险业资本实力,推进经营管理的现代化,菲律宾从2006年就开始着手研究风险基础资本的偿付能力监管手段。2013年起以法律形式明确,分步骤地提高资本金要求,要求保险公司必须使用国际会计准则,未来还可能要求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据统计,提高资本金要求的措施已经开始见效,特别是财产险业,从新要求实施之前的105家市场主体减少到了现在的67家。新进入市场的主体也得以享受到很多兼并收购的机遇。

(二)研究建立巨灾保险机制。由于菲律宾自然灾害多发,政府计划设立强制地震保险机制。菲律宾政府计划向土耳其巨灾共保体和中国台湾居民地震保险基金学习,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在该机制成立的初期,先向中小企业和中等收入居民房屋提供地震风险保障,之后再逐步扩大覆盖面。

(三)小额保险发展表现突出。从财产保险来看,菲律宾自然灾害频发刺激了民众的保险需求,但是财产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较大风险,因此小额保险发展很快。从寿险来看,菲律宾1/5人口在贫困线以下,约一半的人口无力购买传统商业寿险。因此,小额保险也成为寿险公司在农村地区拓展业务的重点领域。根据保险委员会公布的数字,2014年,菲律宾有2800万人购买了小额保险,超过总人口的1/4。目前,市场上有80多种小额保险产品,其中26种是寿险产品。

(四)寿险业将保持快速增长。2014年,菲律宾正式跻身1亿人口大国俱乐部,成为世界上第12个人口过亿的国家。菲律宾人口委员会数据显示,菲律宾人口增长率为2.04%,高居亚洲第一位。不断增长的人口以及年轻化的人口结构给寿险业带来利好。2014年前,银行必须持有保险公司至少5%的股份才能为其代理产品;2014年,菲律宾央行放松了管制,银行代理保险产品没有股权要求。

马来西亚保险市场

June 29, 2017

2013年6月,马来西亚颁布了《金融服务法案》和《伊斯兰金融服务法案》,完善金融保险监管法律框架,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市场准入等进行了修改。

(一)监管机构。

《金融服务法案》明确马来西亚国家银行(BNM)负责监管马来西亚金融行业,此前BNM和财政部共同负责金融业监管。

(二)分业经营。

《金融服务法案》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同时经营寿险和财产险业务,持有综合牌照的保险公司需要在2018年6月前分拆为单一保险公司。意外险属于财产险类,寿险公司不允许销售单独的意外险产品,但可以作为附加险销售。

(三)市场准入。

保险公司的最低实缴资本为1亿马币(约合1.65亿人民币),寿险再保险公司最低实缴资本为5000万马币(约8300万人民币),财产险再保险公司最低实缴资本为1亿马币(约合1.65亿人民币)。目前,BNM暂停传统保险公司执照发放,鼓励市场并购形成大型保险集团。

(四)外资股比上限。

外国保险公司进入马来西亚市场只能采取合资公司的形式。2009年,合资公司中外资股比上限由49%提升至70%,但可以通过逐案审核方式允许100%外资持股,目前友邦保险和保诚保险持有其马来西亚公司100%的股权。外资公司收购马来西亚保险公司5%以上的股权需要获得BNM的事先批准。

(五)偿付能力监管。

BNM于2007年发布了RBC风险资本监管框架,自2009年起对传统保险公司实施RBC,《伊斯兰金融服务法案》规定伊斯兰保险公司于2014年起实施RBC。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计算方式为:实际资本/总资本需求。

BNM规定偿付能力监管目标水平为130%。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状况设定偿付能力水平,该水平可以低于BNM的监管目标水平,经BNM批准可作为该公司的监管目标水平。

(六)资金运用。

保险公司可以投资国债、企业债、股票、房地产和海外资产等。其中,对单个发行者的投资不能超过总资产的10%;对单个或关联集团发行的证券和非标资产不能超过总资产的25%;对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不能超过总资产的10%;对非标资产投资不能超过总资产的15%;对基金的投资不能超过总资产的10%;海外投资不能超过总投资的10%,且投资标的国信用评级不得低于马来西亚。

BNM 可以根据对某家保险公司风险和风险管理能力的评估结果,限制该公司对于一种或者多种资产的投资。

新加坡保险市场

June 29, 2017

新加坡保险业拥有比较健全的行业协会组织体系,包括财产险行业协会、寿险行业协会、再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经纪行业协会和代理人协会。

柬埔寨保险市场年增35.6%

June 29, 2017

(南洋财经网金边讯)据柬埔寨保险协会(IAC)报告披露,2016年柬埔寨保险业总保费收入达1亿1360万美元,较2015年约8370万美元增长35.6%。

  报告显示,去年保险业取得持续增长。其中,财产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保险、医疗保险、火险、工程险、海险、航空险和运输险的稳定增长成为了推动保险业整体发展的主要因素。

  IAC主席辉瓦塔罗表示,根据报告,柬埔寨保险业有望在未来继续保持增长。

  他表示,在国内金融市场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保险业的增长能够为柬埔寨经济创造了更好的未来。而且,除了普通保险业之外,人寿保险产业在推动柬埔寨经济长期发展方面同样扮演重要的角色。

  他表示,去年第四季度,柬埔寨人寿保险总保费收入约为1230万美元,与前年同期700万美元相比,增幅达到了76%。

  柬埔寨Manulife总裁兼IAC副主席罗伯特表示,人寿保险业的增长不仅能够促进经济发展,而且还能协助国家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

  他指出,去年,柬埔寨人寿保险总保费收入从原来的1540万美元增至2440万美元,增长率约达58%。

  与此同时,福特保险公司总经理占隆洛指出,该公司去年业绩增至3300万美元,相比去年2800万美元增长约19%。

  他表示,去年的业绩增长主要依靠工程,医疗和房地产保费收入的增加。不过,占隆洛提及,柬埔寨的保险业整体保费收入仅占GDP的0.35%,与周边国家相比依然很低。

  数据显示,与柬埔寨相比,马来西亚的普通保险业收入占GDP的1.8%,人寿保险收入占3.3%;新加坡普通保险业保费收入占GDP的1.5%,人寿保险收入则占4.3%。

印尼保险市场

June 29, 2017

寿险市场将持续高速增长。得益于印尼经济的稳定增长和中产阶级的迅速扩张,以及公民教育水平和保险意识的提高,寿险市场将维持高速增长。印尼寿险协会预计,2014-2018年印尼寿险市场年均增长20%-30%,安联预计寿险业将维持17%的年增长率至2022年。

财产险业增长将加速。印尼政府正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将带来大量财产险需求,同时,伴随印尼汽车销售快速上升,车险销售将加速。印尼财产险协会预计财产险市场在2014-2018年间年均增长9.6%,其中商业险年均增长10%,个人险年均增长14%,

外资公司并购将加剧。印尼外资持股上限高于其他新兴市场规定,且印尼保险市场发展潜力大,吸引了众多外国投资者。近年来监管机构对新牌照审批趋紧,外国机构多通过并购方式进入印尼市场,近5年印尼市场最大的10笔并购案中,4笔由日资保险公司作为买方,其他6笔分属欧美保险公司和新加坡的投资公司。预计这一趋势未来仍将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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